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可以办理个人工商门工商和税务登记~~~从12月开始,我市已经实行了个人工商门全面的“两证整合”改革,办证这么容易!
个体工商户为什么要进行“两证整合”?整合是否有过渡期?究竟该如何处理?快上车!企服快车财税一起来为大家解答O(∩_∩)O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两证合一”是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分别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装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税务部门不再单独颁发税务登记证。
“两证合一”是对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新举措。
为什么要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10月1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
“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的市场准入流程,减少了重复审查,促进了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整合和信息共享,降低了企业设立的制度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根据中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的范畴,而不是组织。
在系统中,个体工商户只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这两张卡,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卡。
因此,去年实施的“三证合一”改革并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在企业“三证合一”的实施中,个体工商户仍以工商、税二分别办理登记手续的做法逐步凸显,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声音开始出现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将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确定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
8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制定并发布了该文件的意见。
是否存在过渡期?
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减轻改革前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负担,与三证合一的过渡期不同,《意见》没有为2012年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过渡期。
对申请变更登记或主动换证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将发放装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
暂未取得装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已取得装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已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缴证明。
两证相符,到底怎么办?
一张桌子,一扇窗户,一套材料
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时只需填写一份表格,到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向个体工商户发放装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与税务机关共享申请材料和审计信息,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和文件互认。
工商个体户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税务机关在办理个体工商户税务事项时,应当确认统一税收征管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
需提交旧版营业执照为、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为、复印件(如未办理,可不带),并填写个人工商单位变更(变更按)登记申请即可。
办案地点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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