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预计新个税法今年实施可能性大。按照此前惯例,人大常委会一般审议两次通过。此次提请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两个月后还需审议一次,预计今年能够审议完毕。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报全国人大审议,还需公开社会征求意见,按照税收立法原则,今年全国两会已经明确个税改革方向和全社会高度期盼,预计今年年底应该可以完成审议,最快今年实施,最晚明年开始实施。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做出判断。
当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具体来看,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六大方面:
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草案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
二、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综合所得税率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
四、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草案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如群众消费支出水平的提高等。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所减轻。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明显下降,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
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草案增加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例如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更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税收制度的公平。
六、增加反避税条款。目前,个人使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屡屡发生。为弥补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反避税规则的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此外,为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实施,草案还明确了非居民个人征税办法,并进一步完善了与个人所得税改革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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