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在办理出口退税后,可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内申报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那么外贸企业免税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外贸企业为纳税人申报免税所需材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的电子数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启运港实行退税政策的货物)。出口到保税区的,提供国内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购买部分报关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应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4.出口收汇重点监管企业提供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单和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单。

5.属于应税消费品的,需提供消费税专用分割单或缴款书、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6.出口货物境外投资,还应提供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境外投资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贸企业免税申报流程:

1.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电子数据是否与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一致、出口货物退税凭证是否有效、申报的电子信息是否通过预申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应当一次性更正信息或者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对出口退(免)税企业按一类管理的外贸企业,申报时只需提供出口货物正式退(免)税电子数据和纸质报关单,无需提供原始凭证,相应的原始凭证应按规定留存在企业备查;

二、三类管理的外贸企业,申请时需要按规定提供正式申请的原始凭证、资料和电子数据;管理类别为四类外贸企业的,申请时应按规定提交收汇凭证,并提供上述正式申请的原始凭证、资料和电子数据。

3.经审批同意的,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