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门营业执照不需要每年进行年审,需要在每年1月1日- 6月30日前办理个体工商户门营业执照年检(年报)。
个人工商营业执照网上年度报告申报流程如下:
1. 打开红盾,点击年度报告和公开信息进行填写;
2. 选择企业年度报告;
3.填写用户名(注册号或信用码)和密码(不知道密码,点击找回密码);
4. 进入填充画面,选择需要上报的年份;
5. 进入数据填写界面,依法点击左侧:企业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资产状态信息、党建信息,在右侧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后,点击提交;
6. 提交后,等待1-2天进入年报界面。如果年报管理的状态显示已经公示,则说明年报是成功的,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年检已经完成。
附加信息:
介绍了工商年检工作
为方便企业管理,提高工商年检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工商企业[2007]号)。
(3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要求和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人护照管制查验护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代表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商年检和查验。
企业年检流程
一、在线年检申报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2网上年检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11年逾期年检的企业,应先申请年检,再申请2012年网上年检;未办理2011年年检手续的企业,先办理2011年年检手续,再申请2012年网上年检。
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使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链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申报。
四、个人工商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要年检报告就可以网上进行。
1、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从20日起,个体工商户不需要以往那种“年检”,改为“年报制”。根据《个体工商户查验办法》第二款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查验(以下简称查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和经营情况进行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关于年度报告时间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设立登记的企业,应当从下一年开始报送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直接向工商登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本年度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从下年度开始办理工商登记。
注:具体规定以各地实际情况为准。
:工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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