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既要核算租金收入,同时还应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出租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支出及出租期间应摊销的金额。出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及出租期间应摊销的金额等支出计人“其他业务成本”账户。
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按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结转出租无形资产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累计摊销”、“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账户。
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出租无形资产适用下述文件第十五条第
(1)款规定。
财税[2024]36号附件1第十五条规定: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取得的收益,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对于查明的固定资产盘盈,按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
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大于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小企业取得的罚款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