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商标注册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 如果要改变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按新商标申请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一、办理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办理

二、准备申请书件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三、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注册商标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四、缴纳变更规费

1.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2.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五、注意事项

1.变更注册商标人名义或地址的,注册商标人应将其全部商标注册一并变更。

2.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商标申请,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