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商标后恶意投诉,使本有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被投诉商家的产品下架,然后与该商家谈判,意图高价卖出商标……当前,随着电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领域中这类现象越来越多见。
为应对知识产权领域日益严重的恶意投诉现象,近期,投诉禁令在各地法院集中出现。
近期投诉禁令集中出现,主要原因有三个。
一是电商法与知识产权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很容易被滥用。
通知删除规则本来是保护权利人合法权利的,但在电商经济、直播带货经济等竞争激烈的行业中,通知删除规则没有足够平衡被通知人的权利。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滥用通知删除的法律结果只有“错误通知”侵权责任。
这种法律结果,后果较为轻微,不足以弥补错误通知导致的损害。
二是恶意投诉人已形成黑色产业链。
从现有互联网生态产业结构看,至少在电子商务、直播经济、短视频等领域,广泛存在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标,以敲诈勒索为手段的恶意投诉人群体。
这样的群体构成比较复杂,既包括竞争对手及其代理人,也包括普通网民,还包括职业勒索人等众多群体。
三是现行法律存在模糊地带。
通知删除规则最早出现在20世纪末的美国版权法,后被我国包括知识产权法、电商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采纳,民法典中也明确了通知删除规则。
后来,为平衡各方利益,相关法律又引入转通知和反通知规则。
一般来说,从长远看,反通知和转通知能够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但无法在短期内避免恶意投诉者的骚扰,无法对抗平台设置的服务协议“游戏规则”。
特别是在电商大促活动中,其一年的营业额都靠着几次活动完成,一旦遇到恶意投诉者,损失并非是简单的“错误通知”侵权责任能够挽回的。
尤其是在法院判决并不太支持“预期利益”损害的情况下,很多被恶意投诉者大都以赔钱和带人卖货等方式妥协。
因此,投诉禁令制度就成为遏制恶意投诉者,维护正常网络生态制度的重要手段。
不过,该项制度仍存在一定适用问题,在以后的平台规则设计和进一步修法时应充分考虑到。
首先,投诉禁令制度只能通过法院提起。
这项规则较为复杂,需要专业律师团队以及明法晓理的法官才能充分支持。
这样一来,禁令提起成本较高,有的时候,时间紧迫性也比较强,缺乏制度性保障。
其次,投诉禁令制度难以应对饭圈文化中的“黑粉”等集体举报事件。
投诉禁令须与互联网生态治理相结合,平台则需要以网络服务协议等方式,固定此类事件的解决办法,如信用体系的建立,处罚滥用投诉权等。
最后,投诉禁令制度还缺乏与反通知制度的衔接。
民法典、电商法等法律规定的反通知制度,实际是在给予被投诉者申辩权的基础上,让投诉人走诉讼程序。
但投诉禁令却与此相反,让被投诉人采取司法手段。
这种立法上的不同,让两个制度很难和谐共处,容易浪费司法资源,也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总体来说,投诉禁令制度这项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创新,有助于知产侵权行为的及时止损,对规范网络生态意义重大。
当下,可在此基础上依靠进一步修法,完善各制度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平衡网络生态。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