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侵权案时有发生,剧本抄袭其他作品,BGM照搬其他音乐。那么,网络上的“回答”有版权吗?几百字的短回答呢?下面这个案件或许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近日,海淀法院公布了一起知乎问答被改编成短视频的侵权案判决结果,新片场等两被告被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6万元。

300字回答被改编视频,播放量1400万

2016年11月24日,辛先生在“知乎”网站标题为“有哪一瞬间让你觉得被撩到或者成功撩到别人?”的网帖下,发表了以自己的真实经历为内容创作的文字作品:

知乎平台显示,这个问题共有968个回答,用户X Lawrence(即辛先生)发表的回答,点赞数为3.8k个。

2017年,辛先生发现新浪微博账号“小情书LOVOTE”所上传的《第一天的开始,一辈子的坚持》短视频在人物设置、台词、故事情节等都和自己发表的知乎回答一致,该视频播放量超过1400万次。

(侵权视频:第一天的开始,一辈子的坚持)

2018年,辛先生将视频方告上了法院。

近日,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6万元。

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知乎回答有版权吗?如何认定改编后的视频是否侵犯知乎答主的版权,针对这两点,法院给出了回答。

碎片化文字有著作权吗?

法院认为:

判断辛骥元是否享有著作权的前提是权利作品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上所保护的“作品”,即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本案中,辛先生主张权利的内容为发表于知乎网上的一段关于“有哪一瞬间让你觉得被撩到或者成功撩到别人?”的文字回答,虽然篇幅较短,但通过一系列的人物设置及情节串联等完整的描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故事,其既不属于思想范畴也不属于有限表达,在文字内容的创作上体现了独创性,属于独创性表达,且可以通过有形形式复制,故应被认定为我国著作权法上所列举的文字作品。

经过了改编,还侵权吗?

海淀法院的尹斐、洪嘉君认为:在认定两作品之间是否构成抄袭时,应明确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理论,完全独立创作完成的两个作品,即使符合“接触+实质性相似”的要件,也可以分别享有著作权,不必然会被认定为构成抄袭。因此,法院首先论证了此案权利作品和被诉视频之间存在实质性相似,随后考察了被告具备接触权利作品可能性,最后结合被告无法证明被诉视频系独立创作这一事实,认定侵权行为成立。

近年来,随着知乎问答、百度问答等平台的走红,部分影视制作公司开始从这类平台上寻找“免费”的“故事灵感”,对获赞数高的回答进行改编,这样既可以使播放量有保障,又能以较低的成本牟利。

此外,大众的版权意识淡漠也是侵权案件时有发生的另一个原因,版权意识的提升,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从创作者到观众、从个人到相关行业公司,只有大众的版权意识提升了,才能维护真正的版权,让创作者得到尊重,让抄袭者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