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注册商标包含哪些元素呢?商标由三个关键要素组成,即商标标识、商标申请人以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这三个要素是不可或缺的,缺一不可,只有完整包括了这三个要素的商标才能被视为有效。
商标标识是商标的核心元素,可以包括文字、数字、图形等各种形式。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标识的多项要求,确保经过筛选的商标是符合法规标准的。
商标的形式多种多样,我们熟知的商标可能是文字组成的,如力、国窖1573;也可以是文字加数字的组合,如LV包;还有缩写字母构成的商标,比如香奈儿的山茶花图形。
除了这些常见形式,商标还可以包括颜色的组合,例如宝马标志的蓝色和白色色块,甚至声音,如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开播曲目,都可以成为商标。
在国外,三维标志和气味也能够被注册为商标,尽管在我国目前还不可行。
然而,有一些标志是绝对不能作为商标的。
这包括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以及同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
例如,中南海这个商标按照现行法规是不能注册的,但由于在2001年法规修订之前已经成功注册且具有知名度,因此得以保留使用权。
在2001年之前,使用中央国家机关注册商标是允许的,但现在再想使用这一类标志注册商标则不可能。
使用其他国家标志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但在获得政府同意或确保不产生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下,可能会获得注册成功的可能性。
商标中的禁忌还包括具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即含有对某一民族进行丑化贬低的含义或与某个民族的名称相近的标志。
此外,欺骗性的标志也是被禁止的,即标志的含义与商品或服务本身的属性不一致,可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产地等方面产生误认。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央国家机关、外国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标记相同或相似,官方标记检验印记、红十字、红新月等标志,以及带有民族歧视性或欺骗性的标志都是商标法所禁止的。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