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过商标方面业务的人都有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近年来,随着国家在战略层面上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加深,以及竞争意识和市场推广等各种综合因素的影响,大家的商标保护意识普遍增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以下简称“撤三”)事件也开始逐年递增。
那么,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对他人的商标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呢?“撤三申请”是需要费用的,一件撤三算上代理费少则1000~2000元,多则好几千元,一般人不会和钱过不去,所以实践中基本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撤三,大多数是申请人是为了扫除商标权利障碍而提出商标三年未使用撤销。
撤三申请数量每年都在递增,未来将会更多,谁也无法保证你的商标不被他人提出撤销。那么商标权利人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标呢?
1、商标成功注册之后,应该合理地运营商标。有效地将注册的商标利用起来,让人知道这个商标的所有权在你。如果超过三年不使用,他人就有权利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进行商标撤三申请,到时你将无法再合理使用你的商标了。
2、保存自己使用了商标的证据。不管你对商标是否有规划,只要在三年内使用了该商标,别人就没有机会进行商标撤三,同时应该将使用商标的证据保留起来,以提防他人在申请撤销时能够有自己的反击之力。要明确的是,商标的使用即是将商标用在商品包装、交易文书、商标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上,这些都是可以证明你使用了商标。
因为国家商标总局受理了申请以后,会给被提出撤三的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那么被提出撤三的商标注册人就要做好答辩的准备。
商标撤三答辩是什么情况呢?商标撤三答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国家商标总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后,参考该通知背面的《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须知》,于两个月内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同时需要交回的还有《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交由国家商标总局进行裁定。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后被撤三申请的应对方法了,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注册商标并且正确使用自己的商标,谨防被撤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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