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异议的相关内容了,商标异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自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作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具体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自相关商标初审公告发布日起的3个月内被称为异议期,这3个月的时间内,异议人可以对侵权商标提出异议,未发布商标初审公告的商标不允许提出异议。
在提出异议之前,可以通过社文商标管家平台查询商标是否已发布商标初审公告。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的是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关乎商标异议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各位想要注册商标的一定要注意了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的知识,欢迎关注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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