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1996年的泰康公司,是一家涵盖保险、资管、医养三大核心业务的大型保险金融服务集团,旗下拥有泰康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公司。
据泰康公司代理人、企服快车律师粟晓南介绍,自2010年起,泰康公司就在商业健康险领域使用“健保通”字号,致力于打造“健保通”保险服务平台,将保险业务系统与医院管理系统直接对接,实现客户出院即一站式结算的“免申请、零等待”的理赔变革,打造了保险直付理赔新模式。
“健保通”是泰康公司商业健康险服务中的重要一环,也是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组成部分。
2014年8月,泰康公司在第36类申请注册了“健保通”商标,并于2016年5月获准注册,核定使用类别为“保险、保险经纪、健康保险、人寿保险”等。
经过多年使用,泰康公司的“健保通”业务已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和607家医院建立了深度对接、共享和合作,在保险和金融领域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
晓南介绍,泰康公司于2016年6月进行网络查询后获悉,上海亿保在其官方网站上对外宣称:
“健保通”支付理赔服务是公司的基础业务,由上海健保于2015年推向市场。“健保通”的前身是“医卡通”。
与此同时,杭州亿保在其官方网站也刊登公告称,“医卡通”正式升级为“健保通”。
对此,上海亿保、杭州亿保与上海健保分别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进行对外宣传,并以“健保通”的名义对外运营。
截至2017年3月,上海亿保对外宣称,“健保通”商标是健康保险直付理赔品牌,管理健康基金规模超过50亿元。
另外,泰康公司于2017年7月走访发现,北京名经堂万柳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名经堂)在其门店前台及外墙等处均宣传“亿保医卡通第三方直赔”为其保险合作机构,并直接使用商标“健保通”。
泰康公司认为,上述四被告提供的“健保通”服务主要为保险直付理赔服务,是原告“健保通”商标核准保护的保险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诉商标与原告注册商标的中文部分完全相同,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杭州亿保和上海亿保均是上海健保的全资子公司,共同运营和宣传推广“健保通”保险理赔服务,北京名经堂作为终端服务机构,与另外三被告达成合作,是三被告的定点机构,四被告的行为具有不可分割性,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至于为何索赔4900万元,粟晓南介绍,主要根据杭州亿保、上海亿保和上海健保对外宣传的“健保通”管理资金规模、涉嫌侵权的获利以及泰康公司的实际损失等因素。
孰是孰非待明确
记者就此次诉讼多次联系杭州亿保、上海亿保等公司后,杭州亿保和上海亿保向本报记者发送了回应函。
杭州亿保和上海亿保在回应函中称,2015年,公司在保险服务外包的基础上,增加了健康管理服务。
2015年6月,公司在第5类、9类、31类、38类、42类等类别上申请注册了“健保通”商标。
2016年8月,“健保通”被核准使用在上述类别上。
同期,公司完成了“健保通”的品牌升级,对“健保通”商标享有合法权益,经营行为符合商标专有权的使用范围。
另外,杭州亿保和上海亿保还在回应函中称,泰康公司于2016年才获得“健保通”商标专有权,其宣称自2010年起即开展健保通业务,存在瑕疵。
泰康公司在开展健保通业务过程中,涉及的系统开发、药品服务等行为是否侵犯杭州亿保和上海亿保的注册商标专有权,有待进一步澄清。
此外,杭州亿保和上海亿保自2010年开展直付理赔系统外包服务以来,公司的业务始终保持高速增长。
目前合作的保险公司为45家、合作的定点卫生机构超过7万家。
2017年,公司为合作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外包服务超过400万项。
同期,泰康公司公开资料宣称,其“健保通”业务的合作医院为600余家;
2017年,提供的直付理赔数量约2万件,在此情形下,不知泰康公司为何要提出高达4900万元的索赔。
孰是孰非,有待法院审理明确。
本报将持续关注该案件最新进展。
(本报记者 姜旭)
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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