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金融在配置资源、服务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强知识产权与金融有效融合,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有利于促进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知识产权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坏,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王景武在接受《中国金融家》杂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他表示,知识产权金融能够通过多元资本投入机制,扩散技术创新成果, 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这对我国科创型企业尤为重要,以金融杠杆盘活知识产权资产,促进无形资产价值提升,可以有效扩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其“轻资产、缺担保”困境。
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
加强知识产权与金融有效融合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运用效益提升显著,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王景武直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较低、缺乏金融资本有效支撑、服务供给不够充分。
因此,需要加快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以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对此,王景武建议:
一是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的制度保障,也是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的前提。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涉及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内容较少,且由于金融业分业监管、知识产权多部门“分散式”管理等原因,少数法规之间存在交叉甚至抵触问题。
因此,王景武建议从立法层面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进行统一规范,并做好相关法规之间的衔接。
二是探索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模式。
囿于我国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时间较短,实践中相对成熟的模式主要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王景武建议,企服快车面继续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研究扩大质押物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推动对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
另企服快车面,在总结研究并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基础上,探索创新知识产权资本化运营模式,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融资租赁、信托基金等业务。
三是优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
价值评估是知识产权融资的先决条件,但由于知识产权无形性、不稳定性等特点,评估难问题一直存在。
建议优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加快出台相关标准和指导性意见,为知识产权评估提供科学、有效依据。
引导资产评估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研发智能化评估工具,推动知识产权作价评估标准化,提高评估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推动金融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复核认定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能力建设。
四是完善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
“畅通知识产权处置通道,对保障金融机构质权实现、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至关重要。”王景武建议,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流转各项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各类线上、线下产权交易平台作用,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和担保方式特点,探索采用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等形式,通过定向推荐、对接洽谈、拍卖等方式进行质物处置。
五是建立健全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
“建议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担保机制,引导和支持各类担保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融资业务,推动开展同业担保、供应链担保等业务,探索开发知识产权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等,缓释金融机构风险。”王景武表示,同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对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企业给予风险补偿、贷款补贴及相关奖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其融资支持。
金融支持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支持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科研人员的共同发力,也需要金融‘血液’的浇灌。”王景武表示。
首先,他建议着力推动战略新兴产业产品创新。
一是推动对准上市和上市科创企业核心人员的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满足个人科创投入的金融服务需求。
围绕准上市和上市科创企业,推动上市前战略配售、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以薪酬管理服务、理财投资服务、高管定制服务等为代表,为科创企业员工尤其是高管提供专属高端金融服务。
二是适当放宽“并购贷款”条件,鼓励高科技企业开展并购。
我国监管要求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得高于60%,建议在战略新兴产业集中的试点地区或行业放宽上述比例限制,对打破刚兑的资管产品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更好地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三是适度支持理财产品创新。
适度放宽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对高科技企业初创期进行资金支持,同时支持理财公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专门性资管产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服务经济实体。
其次,他建议推动战略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约化发展,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王景武具体说,一是增强政府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是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推动战略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与行业龙头的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性、稳定性和竞争力。
三是加快推动战略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
建议由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部委牵头组成专家联合评审小组,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机构协同做好由技术攻关向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支持。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中小企业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加快创新成果应用。
再次,他建议对金融支持高新产业(300832)给予更多政策优惠,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一是更加突出国家产业基金的政策引导效应。
建议研究完善政府主导基金考核方式,更加突出政府对关键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研发的政策引导效应,使其与商业银行形成有效互补。
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建议政府能与金融机构共同承担在支持科技创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成本,研究在政府层面建立针对金融机构给予中大型重点科技创新企业贷款和股权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增信奖补政策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帮助金融机构分担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
同时,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积极为战略新兴产业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融资担保服务。
此外,王景武还建议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同时培育投资主体和优化投资环境。
一是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培育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
大力发展多层次股权和债权交易市场,持续推进注册制改革,实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进一步推动资产管理行业转型发展,推进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协同,建设现代行业治理体系。
二是加大金融领域专业人才支持力度,培养一批热爱服务科创企业、服务制造业的行家里手和能工巧匠。
三是提高相关政府部门评价体系的公信力,发挥“政府公信力”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
如适度公开工信部“隐型冠军”“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入围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公示“卡脖子”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名单,帮助金融机构从专业上、技术上对科创企业进行判断,加强对战略新兴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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