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评审的案件依照《商标法》及其《细则》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形式审查,其内容包括:
(一)申请评审案件是否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
(二)案件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三)申请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评审案件申请;
(四)申请评审的书件是否齐备;
(五)申请人是否有具体的评审请求和事实依据;
(六)是否交纳评审规费等。
随着商标在现有经济环境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企业将对济南商标注册过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然而,企业关注的焦点是:我的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这与企业的战略布局密切相关。
首先,我们需要详细了解商标从准备到授权的各个阶段。
一、材料准备:商标图样、商标注册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身份证件(公司申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请需提供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阶段所需时间以各企业准备时间为准。
二、商标查询:在提交数据前,对商标进行相同或类似的查询。
与原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当变更其商标;不变更的,可以制作并提交申请文件。
三、申请提交:准备申请文件,向商标局提交材料。
根据各代理机构的业务量和人员效率,需要3-5个工作日进行商标查询和申请提交。
四、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商标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符合形式要求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从正式评审到发出验收通知的时间约为3-4个月。
五、实质审查:正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机关为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而进行的数据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等一系列活动,决定进行初步审定或者商标反驳答辩审查。
实质性审查阶段所需时间一般为1-2个月左右。
六、初审公告:商标经实质审查合格,进入初审公告期后,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予以注册。
七、登记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的,予以登记,发布登记公告,发给证书。
大约要一个月才能拿到证书商标注册多长时间。
以上是商标注册的全过程,即相关的时间点。
当然,这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冲突、冲突或其他原因而采取的补救程序,这是不必要的。
主要包括:材料更正、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无效宣告和无效宣告复审报告等。
如果一个已经注册了的优质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很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并进行再注册。
那么关于商标撤三的技巧与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撤三的技巧:以谁的名义申请。
一般不将实际需求者作为撤销申请人,也就是说,他的商标妨碍你家商标申请了,你不要亲自出马。
而是找一个跟你方没有关联的第三者作为申请人。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淡化我方的需求和目标,有利于提升撤销的成功率;另企服快车面,如果撤销失败了,还可以谈转让和收购的问题;申请撤销的商品项目。
如果争议商标的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是针对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了申请注册,那我们在撤销申请时,必须撤得干净全面,如果在后续的复审程序中,注册人不能提供全面有效的使用证据,那你的胜算就又大了一点;撤三申请的时间。
巧妙地安排好撤三和新申请的时间节点,把商标争取过来,至少试着先争取到你的名下,成为一个新的商标申请人。
目前,在提出撤三申请的同时提交注册申请是比较安全的。
通常情况下,商标将被驳回。
撤三结果在驳回复审过程中不能终结的,可以书面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中止审理,等待撤三结果的确认再做审理。
二、撤三申请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并书面说明该商标不使用情况。
第二步:商标局受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发给注册人《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
第三步:登记员按时提交使用证明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应当对证据进行审查,确认事实。
经审查,有证据证明该注册商标在指定的三年期限内已经实际使用的,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济南商标注册的决定书;第四步:
提出撤销复审申请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后,需要怎么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商标呢?其实,申请人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商标所有人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进行了实际的使用。
想必你的心情一定很郁闷。
那么,你是否知道你的商标是因为什么原因被驳回的呢?下面,小编就带你了解一下关于商标驳回那些事。
商标驳回的原因:
1、他人已经先申请注册了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会对该商标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
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济南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
2、违反了绝对禁止性条款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3、违反了相对禁止性条款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凡是符合上述一条或者全部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但是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商标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
5、侵犯了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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