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在保护公众利益的同时,很大限度地激励人们进行发明创造、智力创作或者合法经营。
知识产权是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根据智力资本商业银行公司 OCEAN TOMO调查显示,1975年标准普尔500企业的市值组成中,83%是有形资产(工厂、机器、房产等),而到了2015年,企业市值的84%已是由无形资产决定,主要就是知识产权。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将知识产权工作与总体经营目标进行融合,清晰规划知识产权工作任务,更好地管理和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形成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优势资源。
从实践中看,不同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认知和能力有所差异,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知而不知。
近年来,我国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知悉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但是,仍有很多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只限于各类资质申报、评价、评奖等活动中的被动要求,知道企业应当拥有知识产权,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限于“数量”层面,而对于这些知识产权用来“做什么”“怎么用”仍然模糊。
这类企业往往尚未面临真实商业环境中的知识产权挑战,知识产权保护一般表现为事务型工作(申请专利、商标,申报有关资质等)。
二、知而少为。
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意义有更深程度的认知和理解,例如:知道知识产权是规定一个权力范围而构筑起防御墙;知道如果一家企业拥有知识产权,可以通过向竞争对手“主张权利”获得竞争优势。
有时也可以保护企业免于诉讼从而保护商业利益等。但是,这一层级企业的知识产权实践并不多,“防御性”工作多于“逐利性”工作,往往“一事一议”“遇一事解决一事”(例如,发现某产品侵权后针对其提起诉讼,被诉后有针对性应诉等)。这一类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般表现为法律型工作。
三、熟练应用。
这一层级的企业已经掌握了在一系列商业场景中灵活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知识产权已经较好地融入企业研发、生产、行销等各环节,在经营和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企业可以较为熟练地以知识产权作为“武器”(策略性诉讼、交叉许可等)或“工具”(分析产业发展热点和空白点等)开展竞争性工作。
企业深刻理解“躺在手里的权利也是成本”,开始关注如何减少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组合的成本,控制成本,系统测评知识产权风险与收益的平衡。这一类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般表现为管理型工作。
某电子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
某电子有限公司拥有百余年发展历史,一直以来都认为知识产权是其一项重要的商业资产,不只能为公司创造现金收入,也能创造非现金收益。该公司的战略理念是知识产权战略必须是公司商业战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缺乏知识产权战略的商业战略不是战略。
四、战略发展。
一些国际高技术企业将知识产权视为重要的战略资产,不只将知识产权视为内部管理事务,而且还会把目光投向企业外部,通过洞察产业未来发展方向和消费者偏好挑战,积极获取对于保护企业利润以及市场份额所必需的知识产权,同时进行主动探索,以使得企业成为该领域的前辈。
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实践往往是递进式和积累式的。无论规模大小、处于哪一个发展阶段,管理者都应立足企业自身发展阶段,面向更高层级的目标,制定和实施适合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推动企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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