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剖果检查:将送检的部分水果样品剖果,检查是否有实蝇、蛾类、象甲等虫体及果实内有无霉变、腐烂等病害症状。必要时借助放大镜或双目解剖镜检查。
1.2 饲养或培养检查
1.2.1
对暂时无法鉴定的幼虫、蛹、病菌等根据其生物学特性给以适当的条件进行饲养或培养。害虫的饲养最好在原果实上进行;病菌接种到适当的培养基进行培养。
1.2.2 对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带病虫的可疑水果留置饲养或培养观察7-15天后检查确认。
1.3
鉴定对在现场或实验室检疫中发现的各种虫体、病菌、杂草按有关程序或标准进行鉴定;所在实验室不能确认的有害生物,应及时送上一级实验室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实验室鉴定。
(正常国外提供文件:原产地证,植检证,国外做出口文件时,需要把国内的进口许可证写进去,因产品较多,进口许可证在确定定单之前两周去申请;另需箱单发票等)
如何进行查验
3.1运输工具及装载容器的查验
检查装运水果的集装箱、汽车或船舶上是否有土壤、幼虫或虫蛹。
3.2 包装材料查验
3.2.1 带木包装或其他植物性包装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检疫。
3.2.2 检查包装箱箱体内.外有无虫体、霉菌、杂草、土壤、枝叶及其他污染物。
3.3 水果查验
3.3.1 大船运输的,分上、中、下三层边卸货边检查。在上层检疫得出结果后方可卸货。
3.3.2 集装箱装载运输的水果,须在集装箱中间卸出60厘米左右的通道,以供检验检疫人员查验和抽样。
3.3.3
按随机和代表性原则多点抽样检查。每一独立运输工具(如集装箱、车辆、船舶等)、每一水果品种抽查件数和取样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查验发现可疑疫情的,适当增加抽查件数。
注:需做安全卫生检验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取样
3.3.4 逐个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重点检查果蒂部、果脐部及其他凹陷部位。
3.3.5 果实有无虫孔、实蝇虫体及其为害状如褐腐斑点、斑块、水渍状斑、边缘呈褐色的园孔,手持果实有无海绵状感觉。
3.3.6 果实有无其他害虫如介壳虫、蓟马、蚜虫、瘿蚊、螨类等以及虫孔、变色、凹陷、突起、流胶等为害状。
3.3.7 果实是否有霉变、腐烂、畸形、变色、斑点等病害症状。
3.4 现场剖果
3.4.1 对抽查的水果现场剖果检疫。
3.4.3 剖果后仔细检查果实内有无幼虫、为害状、有无霉变
4送检填写送样单,将随机抽取的代表性复合样品、剖果发现的可疑样品及虫体、杂草、土壤、枝叶、可疑病虫果贴上标识送实验室检疫鉴定。
5 查验发现可疑疫情的,对疑受为害的果实、包装箱及装载的运输工具进行拍照或录像。
6核销根据实际检查的品种和数量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核销单上进行核销。
7在实验室出具检验检疫结果之前,该批货物不得销售、使用。货物可暂时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