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三”是指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撤销的情形。这通常发生在商标权人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将该商标用于商业活动上,导致商标被认定为处于“闲置”状态。当商标所有者打算将其商标进行转让时却遭遇了“撤销三”,这不仅会给转让带来障碍,还可能对双方的交易信心造成打击。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了解具体情况。商标权人需要核实是否确实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形。如果商标确实已经长时间未被使用,应立即采取行动。可以搜集并提供过去三年内商标使用的证据,比如广告宣传资料、销售记录、发票等,以证明商标一直在正常使用中。
积极应对审查。如果商标已经被提请撤销,商标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答辩,阐明商标使用的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一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因此建议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协助处理,以提高答辩的成功率。
第三,考虑复审或诉讼途径。如果答辩未能成功,商标权人还可以申请复审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在这一阶段,专业的法律支持变得尤为重要,因为需要准备充分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规划未来的商标策略。无论结果如何,商标权人都应当从中吸取教训,对未来的商标使用和管理做出更周密的规划。可以考虑定期检查商标的使用状况,避免再次出现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
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许可、合作等方式活跃商标的使用,防止因长期不使用而再次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面对商标在转让过程中被撤三的情况,虽然挑战重重,但只要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并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就有可能挽回局面,保护自身的权益。记住,预防总比补救来得更有效,因此合理规划和管理商标资产是每位商标权人不可忽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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