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的今天,人人标配电脑,业绩靠数据说话,数字时代的空气中流转的都是数字纵横交错。信息爆炸的大背景下,品牌效应如市场经济中的一股激流在信息汪洋中喷涌而来。
品牌的形象可转化为企业的形象、文化、声誉等;品牌具象,则非商标莫属。
商标作为一个在全世界都通用的市场规则,已被“十分有生意头脑”的国人接纳并运用到公司的发展运作当中。当成千上万的商标如雨后春笋般浮出市场的水面的时候,真正能派上用场的商标有多少呢?笔者不禁画上问号。闲置商标的概念应运而生,它们在生产活动中未产生实际效用。
成为闲置商标的条件?
1、从未使用的商标;
2、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停止使用(这儿有一个概念“撤三”);
3、新注册商标在被使用之前。
为什么会产生闲置商标?
1、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
2、商标注册人经营范围变更,致使商标专用权失去载体;
3、企业改制或破产,商标未进行续展及移转;
4、商标注册人未将商标用于经营活动,但未满足‘撤三’条件;
5、商标制度的纰漏。
面对闲置商标,如何处理?
商标注册人死亡,从死亡即日起一年内必须办理转让手续,满一年后,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注销该商标。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商标属于无形资产,可由继承人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企服快车面使商标价值得到延续,另企服快车面避免商标处于“沉睡”状态,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当商标拥注册人想变更经营范围时,也会造成商标的闲置状态。此时商标的原核准经营范围仍然存在,因此商标注册人在更换经营范围的前期,应考虑清是否能将商标应用在原经营范围,否则应将原商标转让、赠予或注销。
市场上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当企业破产或改制时,会对企业进行注销,但部分企业会忽视商标的价值,一旦企业注销成立,商标即与企业同步消亡。实际上商标是可在企业注销前进行清算,发挥其最大价值。
注册后的商标未投入的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上是对商标资源极大的浪费。根据《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只要该注册商标不使用的时间不超过三年,即不构成撤销的理由。因此在这三年间,商标使用人可以采取商标转让、赠予、注销等方式处理。
俗话说物尽其用,人尽其责。闲置商标也可以发挥其最大的价值。从上述的商标处理方式来看,商标转让无疑是发挥闲置商标价值最大化的方式。商标转让通过货币交易将商标专用权移转给商标受让人。通过找到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如具有12年丰富经验的最大的商标交易平台——企服快车知识产权集团(www.86sb.com),盘活“沉睡”的商标,让商标在“下家”企业的手中“苏醒”过来。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