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注册商标已成为企业的共识,相应的,具有辨识度的人名也就成为商标的选择之一。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名字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但也不是每个人的名字都可以注册成为商标,我国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了不能注册成为商标的条例,所有违反这些条例的商标都不能注册成功。
那么人名注册成商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普通人名注册商标需查询近似
普通人的姓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但是由于汉字的有限,特别是常用的汉字也就五千左右,姓名相同在我国是司空见惯和大量存在的。所以普通人姓名申请注册商标,近似的可能性也相对较高,在注册之前需要仔细查询在先注册的商标里有无近似的商标。
2、公众人物姓名不得随意注册商标
公众人物的姓名和公众人物自身的商业价值联系紧密,社会公众极容易将商品和该公众人物联系起来。若公众人物的姓名可以被随便注册为商标,将会产生“搭便车”的竞争行为,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对于使用名人姓名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可以驳回申请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姓名权人的许可或者同意的证明。也就是说公众人物本人或经其授权后,以公众人物姓名注册商标是可以的。
3、英雄烈士名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2018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建议申请人在注册商标之前,首先在“中华英烈网”进行相关查询。4、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几种情形,并未明确人名是否可以作为商标,但在其第一款第(八)项明确“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如商标由他人姓名构成,系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易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姓名作为文字的一种,自然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但若姓名文字违反了《商标法》中不能注册成为商标的条例,是注册不成功的。总之,无论是人名商标还是其他商标,任何注册商标申请都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才能顺利进行。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