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少两大家会从集市上遇到,但是,在商标转让你也可能会遇到。下面来举个案例,保证各位看完就知道怎么回事。

申请人张力(案例中的姓名为假)申请了商标“千禧年”。申请的是简体的和繁体的。很显然这两个商标属于近似。一个买家看中了这个商标,要把它买下来。双发签订了合同。而张力很狡猾只给了买家简体的“千禧年”,自己把繁体的“千禧年”留了下来。

这样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张力的这种行为让商标转让无效了,而买家其实一个商标也没买到。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而张力的这种做法严重的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

案例讲完了,商标转让缺斤少两的事也就不足为奇。在这里提醒各位知己在购买商标时一定要谨慎,先审查一下卖方还有没与你要的商标近似的商标,如果有近似商标,让对方一并转让,以免自己花了钱,商标还没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