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注册证,很多人都知道其有效期时间为十年,一旦过期便可能对品牌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商标注册证过期后,该怎么办呢?
商标注册证过期后,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需继续使用商标,注册人应在到期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一般存在两种情况:
在商标注册证过期后,若仍处于延展期内,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对于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后,商标法有相应的规定。在有效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这期间未能办理续展手续,则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在期满后仍未办理续展手续,将注销其注册商标。
换句话说,如果在商标到期后的六个月内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手续,那么只需要支付延迟续展费用,商标仍然可以保留下来。办理一次续展可以延长商标的使用权长达十年,计算使用权的时间不是从续展办理完成的那一天开始,而是从商标上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开始计算。
需要注意的另一个事项是,在完成商标续展后,商标局不会再单独提供一个新的商标注册证,而是会提供一个续展证明,这个证明仍然与原有的商标注册证一起使用。
若商标注册证过期后超过延期,唯有自己承担责任。处理方式如下:
如果商标的注册到期后六个月内未能完成续展手续,那么仍有两种可能的挽救方法:
第一种是立即重新申请因到期而失效的商标。同时,若发现有其他人正在抢注你的商标,在提交申请注册的同时,也可以在商标局的初步审查公告阶段提出异议申请。
如果不幸发生,商标失效后已被他人成功注册,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并同时申请商标重新注册。
商标注册人可以与第三方商讨将商标许可出去使用,或者直接回购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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