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税销售收入及进项发票申报:每月15日前在绿色通道中进行申报.进项发票在"增值税抵扣明细表"中选择"外贸退税"进"待抵扣税金";外销销售收入在"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中反映.
2) 退税申报:三单齐全后随时向退税机关申报退税.涉及报表版: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
(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5)出口货物退税原始凭证按关联号整理并装订成册: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权;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③出口发票;
④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合同)(代理出口业务提供);
⑤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消费税).(6)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