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专利费减备案现在是否只能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自行申请,无法再由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申请了?

答:备案人必须登录自己的账号为自己办理费减备案业务,不能为他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1月11日12时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费减备案,用户提交的费减备案请求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专利事务服务-费减备案-费减备案公共查询”查看审批结果,登录链接为: https://cponline.cnipa.gov.cn/。

同时,请您参阅该页面内容: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12/30/art_3123_181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