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规定,针对授权后(不含授权当年)各年度年费及年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1.年费的减缓待遇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交纳年费。
例如:授权日在第三个专利年度内生效,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费,第六年起应按全额缴纳年费。
2.单元格中的数据内容
年费滞纳金一行的单元格中数据,是相应时段的滞纳金数额。
其余三行的单元格中数据,分别是全额或减缓后年费与相应时段年费滞纳金的合计金额。
3.年费滞纳金的时段
年费滞纳金时段依据下列原则计算(全额年费X各相应时段的百分比):
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至过期后第一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不缴纳滞纳金。
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过期后第二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二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1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三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三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1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四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四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2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五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五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2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六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六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4.缴费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限期届满日。
5.年费滞纳金缴费数额的计算规定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年费滞纳金不足,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的缴费时段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年费滞纳金。
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6日至6月5日,滞纳金应为30元,但缴费人仅缴纳25元。
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在滞纳金时段的标准10%缴纳,滞纳金应为60元。
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金额的25%缴纳。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注意事项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权利要求书,一式一份。
二、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呈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应当在3.5毫米至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毫米至3.5毫米之间,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
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侧和顶部各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15毫米。
三、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时,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前不得冠以“权利要求”或者“权项”等词。
四、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必要时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图。
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
五、每一项权利要求仅允许在权利要求的结尾处使用句号。
六、权利要求书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
在注册公司之后,公司的一些信息是可以办理变更的,比方说企业的经营范围,如果注册之后觉得有些项目还需要加上,而经营范围里面没有,那么就可以进行企业经营范围的变更。
那么变更企业经营范围的流程和资料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周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周期只需两周,一周是预约的时间,一周是正式办理的时间。
两周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手续哦。
二、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程序: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受理(当场或5日内)→工商行政机关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其中:通过邮寄方式的,收到原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未收到原件的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核准决定书(当场)→颁发营业执照(核准决定作出后10日内)。
三、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提交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域名和商标都属于商业标志,具有识别功能,都蕴含着一定的经济商业价值,并且构成了相互的关联,企业为了使商业标识一体化,往往将自己的商标作为域名的组成部分注册使用。
域名和商标都属于商业标志,具有识别功能,都蕴含着一定的经济商业价值,并且构成了相互的关联,企业为了使商业标识一体化,往往将自己的商标作为域名的组成部分注册使用。
如果与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域名被别人抢先注册,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通过向域名争议中心进行投诉,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域名:
(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例如商标权、版权等)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上述提到的恶意有以下表现形式: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与上述恶意情形相对的,被投诉人在接到争议解决机构送达的投诉书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其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益: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被投诉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该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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