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
这一持续两年多的争夺“许家印”商标权的纠纷更新进展。
后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查明,争议的“许家印”商标由陈焕然于2013年5月31日提出注册申请,2015年7月7日予以核准注册公告,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专用权至2025年2月13日。
2018年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裁定该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5个月前,恒大地产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行初4094号行政判决,一纸诉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不当,本院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行初4094号行政判决;
一位知识产权律师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裁定“许家印”商标有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撤销一审判决,现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一般情况下,裁定(该商标)无效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喜欢企服快车的文章,可以关注企服快车商标数据库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