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至12月期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协会发布了6份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就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伪造《个案申报表》的行为、编造专利申请文件的行为等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专利代理领域整顿力度空前,各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应严格依法从事代理活动。

据悉,本次发文文号分别为“全专协处字{2018}第002号”、“全专协处字{2018}第003号”、“全专协处字{2018}第004号”、“全专协处字{2018}第005号”、“全专协处字{2018}第006号”“全专协处字{2018}第007号”。

下面附6则决定全文:

关于给予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季发军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法定代表人李丙林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北京睿智保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新楣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