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至12月期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协会发布了6份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就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伪造《个案申报表》的行为、编造专利申请文件的行为等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专利代理领域整顿力度空前,各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应严格依法从事代理活动。
据悉,本次发文文号分别为“全专协处字{2018}第002号”、“全专协处字{2018}第003号”、“全专协处字{2018}第004号”、“全专协处字{2018}第005号”、“全专协处字{2018}第006号”“全专协处字{2018}第007号”。
下面附6则决定全文:
关于给予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季发军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法定代表人李丙林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北京睿智保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新楣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