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7月1日起, 澳大利亚移民局正式推出了商业革新与投资系列188类签证, 其中188A和188B类签证还引入了评分体系,评分项目主要包括:
年龄、英语水平、学历、经商经验/投资经验、资产情况,生意营业额以及创新技术加分。在创新技术加分这一项,近来不少客户在申请188A签证时如何获得商标注册加分(10分)这一问题前来我公司咨询,为此我们通过此文为大家简单解读下获取商标加分的条件及一些注意事项。
符合“注册商标”定义的加分,商标注册时间不能太接近签证邀请下发的时间(至少一年以上),也就是在收到邀请前,您的商标注册不能少于1年,并且应用到主营业务的日常活动中。
其中,注册商标1年的使用期需和1年的所有权一致,一年期是从商标注册之日算起,这是因为商标的权利是从注册那天起已赋予了商标的所有者。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内,商标注册的日期就是递交申请的日期,而不是商标注册由“待定”状态 到“注册”状态的日期。
一年期的计算是由相关机构出具的正式文件显示商标注册的那天开始。
此外,您需要提供澳大利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材料证明此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并且提供详细的陈述概括此注册商标与主营业务的经营是如何相关的,以及它在主营业务的日常活动中的应用。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1年是指连续性的12个月,它可以不是一个财政年,可以从1年里的任何一个时间点开始,并且所提供的证据可以支持申请人持有的商标所有权并在申请期间已使用该注册的商标。
要获取商标注册加分,申请人或主营业务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者。
获取商标注册的所有者可以合法的执行其独家使用权并从商标注册中受益。
注册商标的所有者有使用、许可或者销售商标的专用权,在其登记的商品和服务的管辖权范围内。
该所有者可以防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之下,使用与在该商标注册的司法管辖内的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是服务的商标。
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可以将其商标权转让给另企服快车。
如果签证申请人因转让而成为此商标注册的所有人,他们需要提供有关商标所有权转让的书面证据(例如:
转让契据, 合并文件, 有关当局出具的正式通知及确认转让记录等)。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可以允许另一个实体在双方约定的条件下使用该商标。
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单位,但不为其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将无法被授予加分(例如:
特许经营业务 A Franchise Business)商标不需要被注册使用。
然而,根据商标立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所有者可以有权对使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商标的企服快车采取法律行动。
符号®表明该标记是一个注册商标,而符号™则表明该标记是已被一个实体使用,但还未注册。
因此,没有注册的商标可以依靠普通法中的仿冒行为来避免受到商标侵权。
在相关的商标法规下,确立仿冒行为通常比商标侵权诉讼更加困难。
但只有在有司法管辖权范围内注册的商标才可以被授权加分。
注册商标必须在主营业务的日常活动中使用。
根据相关政策,对其在主要业务中的“使用”是要连续性的,而不仅仅是一种孤立的或是象征性的,也就是说,使用该商标必须涉及在市场中用来标志或确认商品或是服务的一种实际使用。
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表明该注册商标已经在主营业务中连续使用,并能识别在商标注册中的商品和/或服务。
此类证据可能包括产品包装、标签、网站、广告、新闻稿、标识和商业文件。
所提供的证据能充分体现商标标识的商品或服务的特性,以及市场特性。
然而,如果仅仅是把商标作为在主营业务中内部使用的一种证据则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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