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经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1月23日正式公布。
这是第一部全国性的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出台的市场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产品服务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质量的迫切需要,是适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消费增长的迫切需要,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提升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需要在《规划》的指引下,转变观念、锐意改革、找准定位,从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围绕“放、管、服”全面推进商标注册管理体制改革,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发展品牌经济的重要支撑,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百姓生活品质的提升。
一、转变观念,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我国商标品牌建设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在经济发展实践中逐步启动、逐步完善的。
受传统观念影响,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亟待厘清。
(一)正确认识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首先要正确理解驰名商标是商标保护的法律概念,不是一种荣誉和商业宣传概念。
其次要深刻认识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方式,面临着政府“越位”的巨大风险。
(二)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要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竞争规律,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主体的作用。
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提高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二、简政放权,不断深化商标注册管理体制改革
围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不断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奠定良好服务基础,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为重点,不断深化商标管理体制改革。
(一)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
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持续推进地方商标受理点、商标质押登记受理点试点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持续推进京外审查协作中心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二)不断完善商标审查制度。
积极推行独任审查制,建立商标审查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质量监管。
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审查工作效率。
(三)推动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
以“互联网+”为载体,升级系统,提升中国企服快车服务体验。
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改革商标收发文方式,积极推进电子商标注册证及电子送达工作。
推动商标数据库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放管结合,切实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市场活力继续激发,但市场环境仍然比较严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新的违法形态不断显现,查处难度加大。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推动商标品牌经济发展,需要切实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
(一)树立商标监管新理念。
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核心,明确商标监管工作思路和理念。
着力推动商标工作重点逐步从审查注册向注册确权与保护维权并重转变。
着力推动商标监管方式从传统型向新型监管机制转变。
着力推动商标品牌评价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
着力推动商标品牌建设从鼓励注册向倡导使用转变。
着力推动市场主体从单纯追求商标注册数量向提升商标品牌质量转变。
(二)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
加强商标信用监管,将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加强大数据监管,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逐步提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处置能力。
深化与司法机关合作,创新与行业协会、电商平台、权利人、企业的互动。
(三)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
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在审查、异议、评审等环节加大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的保护力度。
充分运用驰名商标保护手段加强对知名品牌合法权益的保护。
加强对老字号商标注册保护,加大对侵害老字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积极推进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执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
(四)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研究制定《关于在商标确权案件中适用商标法的若干规定》,完善保护机制。
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从严从快审理大规模恶意抢注商标案件。
坚决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或占有公共资源等恶意商标抢注行为。
四、优化服务,努力提升商标品牌服务能力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工作,把加强品牌建设作为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工商总局充分认识商标品牌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地位与作用,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出台《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召开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开局良好。
(一)全面构建品牌培育服务体系。
开展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指导和支持各地区开展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带动商标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商标品牌服务业集聚区等区域经济的发展,推动品牌建设工作市场化、社会化、体系化。
加快推进《商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立法进程,规范以商标代理机构为主的商标品牌服务业发展,支持和鼓励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一批商标品牌服务业集聚区。
(二)推动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运用商标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开展商标品牌社会化评价。
支持独立第三方对我国商标品牌开展社会化、市场化评价,建立客观、公平和国际化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加大商标品牌推广力度。
五、加强合作,不断提升商标品牌国际化水平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推动中国优质品牌国际化。
《规划》要求,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自主商标品牌海外保护,提升国际竞争力。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国企业和中国品牌“走出去”,鼓励、指导国内企业树立全球品牌战略思维。
(一)提高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便利化程度。
深化审查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合理调配马德里商标审查力量,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稳步推进马德里电子通信,逐步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全程电子化。
(二)提高商标品牌国际运用水平。
加强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多方协作以及国际间的交流合作,提高马德里体系的运用水平。
积极支持中国企业和中国品牌“走出去”,鼓励、指导国内企业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扩大海外商标布局,在国际竞争中抢占先机。
加大自主商标品牌海外宣传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健全海外维权工作机制。
积极开展商标品牌评价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其他成员国的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商标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探索建立中国企业商标海外维权信息收集平台,指导企业建立商标海外侵权预警和应对制度,健全海外维权工作机制,为中国品牌“走出去”保驾企服快车。
六、聚焦“三农”,继续提升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效益
充分认识地理标志商标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本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以及保护自然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不断加大对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推动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开展精准扶贫,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助力贫困地区绿色发展。
(一)加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
进一步畅通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高审查效率。
围绕农业产业化的推进,积极引导地方“名、优、特、新、稀”农副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并依法规范使用,不断健全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机制。
(二)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运用的指导工作。
突出地域和历史文化特色,指导地方和地理标志权利人提高地理标志运用和管理能力,提升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的竞争力。
有效调动相关各方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区域品牌的引领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宣传工作。
创新与媒体合作方式,丰富宣传形式,突出地理标志专题宣传,增强社会各界的地理标志意识。
在全国推广运用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的成熟模式和经验,助推“三农”发展。
加强地理标志文化研究,厚植地理标志文化土壤,推动地理标志文化成为国际交流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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