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不以资料来叙述公司名称的问题。真实的案例往往那个比任何的资料都生动。近期我们有一个申姓客户,在这里询问了一个很基础却也是很少人询问的问题:

“用外文名能做公司名称嘛”。

当这个问题被提出的时候,小编也是愣了一下。因为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关于国内公司,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关于英文的公司名称。答案显而易见,是肯定不能的。但是由于公司是海外公司,可能不了解。因此也就有了今天这一篇介绍国内公司名称的文章。

关于公司名称的问题。一般都是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填写的主要内容。但是公司设立人在给公司取名的时候也并不是乱写一通。这不仅仅涉及到严谨的问题,在相关的法律中也对公司名称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我国对于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呢?这就让我娓娓道来吧。

公司命名大抵分为两大部分。即字词要求和文字要求。

关于字词要求,我们看字面就能知道。这就和商标不能是用带有违反社会的图标一样,在填写公司名称是要注意一下字词的使用。

1、有损于国家形象、社会利益的字词;

2、对于公众含有欺骗性或者误解性的字词;

3、使用外国国家名称和国际组织名称;

4、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使用阿拉伯数字,拼音字母等;

6、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使用的字词;

除了以上字词的使用外。在填写公司名称时,还需要注意对于文字的要求。从以上的案例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国内公司是不可以使用海外文字的。这里的海外文字,不仅仅指代英文,其中包括有日文,韩文,梵文等海外文字。因此至今我们都没听到过还有海外文字的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不可以由外文组成,可并没有说不可以使用带有相关含义的中文词。如果是海外公司想要在国内开设注册公司。在填写名称时可以将海外名称的翻译为中文填写进来。这也是现今所有海外企业所使用的方式之一。比如“麦当劳”“爱彼迎”“可口可乐”等。

以上就是关于外企在填写国内公司名称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