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4日,为加快信息传递,提高高效便捷的服务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自授权公告之日3月3日(含当日)起的电子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除各别客户特别需要,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是,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二是,自2020年2月17日起,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章”。
三是,自2020年2月17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专利代办处以及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副本;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出且没有签章的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下载带有电子印章的通知书和决定。
四是,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对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及决定电子文件进行校验,相关操作流程及校验指南参见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帮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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