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商标注册审查周期比较长,但是很多企业产品急于上市,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急需使用商标,此时就遇到一个问题,还未注册成功的商标能否使用?该怎样使用?
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企业可以标注TM标识进行使用。
关于“TM”,英语单词“Trade Mark”首写字母的缩写,所表述的是商标,并没有实际的法律效益。未经注册的商标,或者递交注册申请审查阶段的商标均可使用该标识。此标识的目的,是告知消费者或者市场参与者,该标识我是用作商标使用的。这种情况下使用商标,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道理很简单,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告诉申请人商标局受理了这个商标申请,但是不代表商标已经通过审查。假如在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就可以标注TM并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那么岂不是可以赤裸裸地通过这种方式“合法”侵犯他人商标权了吗?因此,“注册中商标打上‘TM’就可以使用”的说法是荒唐的。
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和“注”字符号,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标记,表明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获得审查通过,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成为注册商标。
R是英文Register即“注册”的首字母。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确实也可以使用,但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这跟是否加注“TM”无关。
商标需要递交商标局申请,并获准注册,才享能获得相应的权利。在商标完成注册之前,商标是否可以使用?答案是可以的,但在未获得商标专用权之前,使用商标存在一定的风险。
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
一.申请商标之前没有做检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二.虽然做了检索,但是检索工作不到位,有漏检的情况;
三.虽然做了检索,不过商标局的数据库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录入数据库),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请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当然,企业使用了注册中的商标,可能商标最终能获得注册,没有引发任何问题。但企业也可能因此遭遇风险,比如在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最后商标注册没有成功,还被人起诉或者投诉侵犯商标权,不但要赔偿他人损失,企业前期的许多投入也付诸东流。
在此,建议企业在商标未注册成功之前,最好不要大范围的使用商标,控制投入的包装及宣传成本。如果企业确实需要提前使用,建议企业在申请之前,做详细的检索工作,将风险降到最低。
所以我在这里还是要提醒企业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如果确实想使用该商标,一要进行细致的商标检索,最大限度地保证之前没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二要控制有关该申请中商标的各种投入包装、宣传的成本。大规模的宣传、推广最好是在正式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之后,以防止自己投钱,却为他人做了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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