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交了,还要交地税吗?这个所说的分税制是怎么回事?我们的国税定格每年要增加百分之五十,如第一年交600元,第二年就要交900元,第三年就交1350元。

可不可以按票交税,多开就多交?

国家税务总局:分税制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1994年,我国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建立起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制度,并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机构分别征管,即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

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有: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等。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薄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由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

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在一个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

若达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可以设置复式账簿,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按照规定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