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履行申报义务时要及时、如实申报,各个税种纳税申报的适用主体、时限、要求不尽相同,我们主要对国税下列四个税种进行说明。
(1)增值税
您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一般来说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不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实行按次申报纳税。
(2)消费税
您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
销售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一般来说您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您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3)企业所得税
您如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我们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4)车辆购置税
您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应税车辆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也应当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您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