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可享受预收汇算清缴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享受政策时,不需要记录。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减免税申报表》相关栏目即可享受。
适用对象- 个体工商户
政策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取消代开货运发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有关事项。
具体操作流程
01 享受方式:
个体工商户可享受预收汇算清缴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享受政策时,不需要备案。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减免税申报表》相关栏目即可享受。
02 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和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站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栏目查询。
03 申报要求:
(1)个体工商户可享受提前纳税,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暂根据本报告期末情况判断,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2)个体工商户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经营所得的,要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多退少补。
(3)纳税人应填写相应业务收入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栏,附在《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后。
减免税=(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营业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1-50%)。
(4)对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准确、如实填写业务数据,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5)对简单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征的税额缴纳税款。
相关规定
(1)个体工商户无论采取何种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就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在随后月份自动抵扣税款。当年抵扣不全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也可以直接申请退还应当减免的税款。
(三)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开具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
相关问题
问: 1.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纳税人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50万元。然后,纳税人在进行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的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个体工商户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答:【例1】纳税人李,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1500),同时可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下的减税2000元。则李享受个体工商户收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税收减免=[(8000010%-1500)-2000]
[示例2]纳税人吴某管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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