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成功注册一个公司,当老板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若有亲戚朋友约请你挂名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你操心参加办理,你是否会碍于情面赞同呢?若有人付一笔钱“借用”你的身份证,挂号你为法定代表人,你是否会笑纳是?如遇到这些状况,你一定要当心,由于或许将会面对较大的法令危险。该公司往后的一些违法行为,或许将由法定代表人承当职责,当“老板”或许是要背“黑锅”的。
事例一:“保安”当“老板”,百万告贷连带补偿!
江苏昆山市法院审判了一同案子,银行申述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某,要求张某承当一笔100万元金融告贷的连带还款职责。开庭时张某辩解,自己仅仅一名保安,对公司告贷的事毫不知情,实践老板王某曾出具一份书面许诺,许诺张某仅仅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不参加运营,公司的胶葛及职责由王某担任,每月给张某1000元收入。张某还称最初王某让他签文书时,说是工商年检资料,并不知其间这份还款确保书。
终究,法院确定,张某在连带还款确保书上签字具有法令效力,应承当连带职责,王某和张某之间的许诺书属公司内部约好,不能对立好心第三人。张某收到法院判定后追悔莫及。
事例二:因被阻挠出境,将税务稽察局告上法庭
北京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女士,因公司存在偷税违法被阻挠出境,将税务稽察机关告上法庭。刘女士再复议和诉讼中均提出,其未参加公司的运营活动。对公司的偷税并不知情,因而不该被阻挠出境。法院以为,阻挠出境办法相对于偷税、躲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行为,是一种法令职责的承当方法,针对企业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阻挠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境的意图在于催促企业承当交税的法令职责。刘女士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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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充任“冤大头”
注册公司之后,即便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与实践操控人之间有相似“公司实践由XX运营和办理,挂名人不承当相应的职责”的协议,该约好也仅仅两边之间内部有用,对外并不具法令效力。实践生活中,案发后实践操控人往往溜之大吉。实践操控人失踪或许无法找到,法定代表人则将面对民事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