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归类,即确定商品的HS编码。通俗上理解,就是商品在进出口报关时,由收、发货公司向海关申报拟进出口商品的编码。我国目前对进出口贸易管制均采取编码化管理,通过以商品编码为载体实现对具体进出口商品的贸易管制。如“下水道淤泥”,归类编码为38252000,对应的贸易管制条件为“禁止进口”,则海关对进口该批货物不予验放;“食用玉米”,对应商品归类编码为10059000,对应的贸易管制条件为“出口许可证”,则海关要求出口商提供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验放货物。
同时,不同的商品编码,对应的税则也会不径相同。
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简称《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简称《税则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简称《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简称商品编码)的活动。
在进行商品归类时会碰到一些问题,那么欧坚小编给您带来一些相关问答。
在通关过程中产生商品归类争议怎办?
在通关过程中产生的归类争议问题或疑难商品归类认定,可以与现场海关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现场海关向上级归类职能部门报送商品归类申请。归类职能部门将对相关问题研究后通过海关内部程序向现场海关回复相关意见。
海关对货物的商品归类审核完毕前,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能否要求放行货物?
海关对货物的商品归类审核完毕前,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按照海关事务担保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对进出境货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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