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说下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010年第24号》一、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填写方式: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第7行“四、工会经费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支出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工会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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