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2006年3月9日,刊发全国政协委员陈曙的文章,题为《关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建议》。

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建议

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发挥着重要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对有效减少社会公众获取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社会交易成本,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或多或少都在制约和影响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产生影响。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为:

一、目前政府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存在比较严重的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

目前的现状是:包括财政、审计、税务、证监在内的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情况均有监管检查权,很多情况下,在同一年度内各个部门都会到一家事务所来行使监管检查权,造成事务所上半年给客户审计查账,下半年被各有关监管部门审计检查的尴尬境地,使事务所疲于应命, 造成较重的负担,也对事务所的正常工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国有大型企业的年度审计业务实行招投标制度和事务所轮换制度,可能事与愿违

对事务所实行招投标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其实施可能不一定会达到预期的效果。

事务所的审计鉴证服务业务与一般的商品采购和销售业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其服务中介机构的选择采用如同一般商品采购一样的招投标形式,尽管有着审计服务费用支出减少的可能性,但是根据审计鉴证服务业的特性,实际上不存在“价廉物美”的概念,合理的收费价格是审计服务质量保证的主要要素之一,尤其是在当前会计中介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会计服务市场竞争较混乱的情况下,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且以审计收费的高低作为主要考虑因素之一选择中介审计机构,可能造成不仅不能节约费用支出,反而很有可能因为执业质量不达标、没有专业胜任能力而造成新的国有资产流失;

另企服快车面,采用招投标制度无法避免暗箱操作的可能,这样以来,有着良好初衷的制度一不小心就成为滋生腐败的新温床。

所以国有企业年度审计业务盲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

此外,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还提出对国有企业审计的事务所要实行5年轮换制,很有可能起不到防止事务所和客户因情况熟悉而相互纵容包庇的初衷。

参考事务所轮换的可能出处,在世界范围也只不过是美国发布《萨班斯法案》之后才出现的,而且《萨班斯法案》本身并没有说要换所,而是换注册会计师。

更换注册会计师这一措施,已经足以防止出现注册会计师和客户相互串通的情况,没有必要再通过换所的方式;

另企服快车面,更换事务所很有可能会导致后任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有关情况不了解以及对以前年度审计责任上的推诿,这是否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还有待于进一步商榷。

三、企业诚信问题突出 由于目前社会主流文化缺位,价值观念多样,思想意识丛生,拜金主义盛行,急功近利,心情浮躁,目光短视,不求长远发展的做法相当普遍,加之缺乏有效的信用登记制度和信用管理机构,致使整个社会环境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诚信缺失问题,在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很难谈企业诚信,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当局也是缺乏诚信。

注册会计师所依赖的独立审计假设的前提就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诚信,这样才会有抽样的审计模式,董事会和管理当局的不诚信,给这一假设造成严峻的挑战,没有这一假设的审计,其所带来的审计成本和社会成本是不切实际的。

因此,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出以下若干建议:

一、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完善服务监管措施,把可以由社会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推进政府由“审批”向“服务”转变、“管理所属单位”向“服务全行业”转变、“多头管理”向“统筹服务”转变。

同时政府监管,应当主要解决好怎样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如何对行业实现统一领导、规范管理,以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协调功能和鉴证功能。

形成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

二、取消不合理制度,强化财税支持,实施品牌战略。

对有关部门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制度,应当在对其实施效果重新作评估后坚决予以取消,努力创造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良币”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杜绝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异常现象。

另企服快车面制定和落实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体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尤其要是扶持发展优势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有一定知名度的会计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