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使用江苏商标注册时,首先先去注册,注册下来后,商标证会有一个使用年限,商标的使用年限一般在10年,10年后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一、如果我还要继续使用商标续展如果企业对申请的商标到期后,我们需要对其进行续展,好是提前6个月进行续展。
如果到期了,不超过6个月的可以进入宽展期,当然这样需要更多的钱哦!所以要重视江苏商标注册证的使用年限哦!
二、如果我不想用了商标转让企业的商标在企业的发展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有些企业在发展中转型,企业原有的商标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可以不续展了,但是建议不要轻易的放弃任何一个商标。
你可以转让,让曾经为你付出的商标,可以发挥用后的余热。
三、如果公司改名了怎么办?商标变更企业在发展中,难免会变更自己的公司的名称和公司的经营地址,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商标的注册人或者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相符了,我们可以变更,去当地的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局变更证明或者企业档案调档材料,去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让你的注册证和企业字号相符合。
四、这些商标续展、商标变更、商标转让怎么办理呢?办理的方法有两种
1、带上你的资料,将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还有转让合同或者变更证明这些材料一起带到北京市西城区茶马街1号商标局大楼办理相关的续展、转让、变更手续。
2、委托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
在商标注册的实施过程中,一些个人和企业在注册商标问题上存在着模煳认识和误区,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那么,企业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会出现那些误区呢?
误区一、先使用后注册
商标注册误区如何规避?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在先”原则,明文规定一些原材料、功能、用途等文字图形不得作为商标。
然而,许多企业在创立初期惯于省时、省钱,随意用文字、图形组成或仿照冒用他人的商标,结果不是遭投诉侵权就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使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甚至付出沉重的代价。
误区二、随意转让商标
如今盛行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加盟经营这样形式的经营方式。
绝大多数情况下,成功的商标许可行为使双方共赢,而失败的许可行为只会双双受损。
按商标法规定:若商标注册者允许他人使用商标,必须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协议,并说明有效的实施范围,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
误区三、随意变更注册的内容
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组合,不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是被商标法所禁止的行为。
这些行为会使自己的商标注册、保护力度退化与丧失,不利于品牌塑造和传播,完全失去注册背后的意义,甚至导致自己成为商标的侵权者。
误区四、由法人代表注册商标
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进行运营的,那么用法人代表注册的商标存在极大的隐患。
企业实际运营中的商誉与价值都依附在商标上,并随着时间积累不断增值,假如法人代表,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要求支付高额的许可费,那岂不是让股东们吃大亏?如果你正在使用这样的商标,可转让到企业名下或许可给公司使用,以绝后患。
注册商标分为国内注册和国外注册两种,下面商标注册分别说一下国内商标注册和国外商标注册的效力。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续展注册核准后,予以公告。
商标续展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商标续展的程序商标续展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6个月左右,核准通过后颁发续展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国际注册的效力是指自商标国际注册之日起,商标在各有关成员国所得到保护,与它在那些国家直接注册所得到保护是完全一样的。
商标国际注册的效力可分为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和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效力。
(1)商标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
商标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主要是指,商标一经国家注册并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通知被指定保护的有关成员国后, 该商标的指定应视同直接到这些有关国家申请;若这些申请未被驳回,则商标国际注册在这些有关国家所得到的保护,应视同直接得到这些国家注册保护。
(2)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效力。
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效力是指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获得的保护,如何扩展到有关的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需要被授权才需要交纳年费,而发明专利要通过实质审查才会被授权,所以在实质审查阶段是不需要交年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年费的数额
年费的数额与发明创造本身的价值大小无关,而与专利种类有关也与缴纳年费的年度有关。
在3种专利中,发明专利的年费最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相同。
例如,发明专利第八年的年费为2000元,而同期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为1200元。
对同一类别的专利权来说,应当缴纳的年费数额相同,年费的数额随保护时间的延续而递增,实行递进制。
例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一至第三年的年费为每年600元,第四至第五年为每年900元,第六至第八年为每年1200元,第九至第十年为每年2000元。
年费的数额,应当根据授予专利权的“当年”是整个专利权期限的第几年来确定。
例如,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其申请日为2000年3月1日,授权日2001年5月1日,那么在被授予专利权的时候应当缴纳的是第二年的年费,而不是第一年的年费。
次年缴纳的是第三年的年费,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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