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服快车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不服非正常专利申请认定,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误伤的咋办?

此次通报的非正常专利申请,60%已主动撤回。剩下的40%,有多少是申诉了?

如果此次申诉不成功,最终被下发了《非正常专利申请确认通知书》,申请人该怎么办?

最高法早就公布了两个关于“非正常”专利申请认定的判例。

《办法》的第三条:里面明确写了,不服“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初步认定的,只能陈述意见,提交证明材料,即申诉;

而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等救济措施的,只是对“上述决定”不服的,即对专利申请人产生实质影响的最终结论不服的;

包括在申诉失败后,对专利申请最后下发的驳回决定不服的;对视为撤回、视为未提出等结论性的文件不服的等。

你以为它是认定结论,其实它只是行政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