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专利申请人咨询企服快车律师这一问题,关于 发明专利的实质性审查顺序 的详细内容,由于咨询的人较多,有一定的普遍性,企服快车已写成参考文章。

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的顺序是怎样的

进行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两者的顺序是:先公开,后实质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进行实质审查,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知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更多关于 发明专利的实质性审查顺序 的内容,可以咨询 企服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