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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的顺序是怎样的
进行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两者的顺序是:先公开,后实质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进行实质审查,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知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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