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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前评估”讲解
《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和此前的政策相比,有了许多根本性的不同,可以说这是高校专利工作的重要转变。
因此,也引发不少专家,学者、IP管理人员,技术转移人员的热烈讨论,大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各种解读和工作思考。
《若干意见》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政策制度体系。
这四项任务中,个人认为“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是《若干意见》中的一个关键点。
这一点执行的方向以及执行的效果,关系到整个目标是否能够顺利实现。
文中明确:有条件的高校要加快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等事项,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10问10答中,问题7:高校该如何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提到:
相比较而言,申请前进行评估可以减少无效申请和低质量专利的数量,从而汇聚更多的人财物等资源支持高质量专利的培育和转化。因此,《若干意见》要求高校“要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等事项,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从这两段段话来看,这里的落脚点在于“决定是否要申请专利”?问题来了,要不要申请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评价的标准又是什么呢?目前的文章并没有明确的文字说明。
在该标题下有两个小的论点,其一就是“建立评估制度”,其二就是“明确产权归属与费用分担”。
建立评估制度,依据评估的结果,进行“明确产权归属与费用分担”。
不少国际上著名高校也都采取了类似的做法:经过评估,单位认为有价值,需要保护的,相关费用由学校来支付。
评估后,如果学校认为没有申请价值,不愿意申请的,则会“法定程序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允许发明人自行申请专利”。
经过评估,确实可以减少无效申请和低质量专利的数量,但这里并不能形成高质量的转了,促进转移转化工作。
在讲求数量的时代,高校可能顾不上专利质量,进行了大量的专利申请。
问题是,无效申请和低质量专利,在审查的时候,基本就可以消除掉了;如果还不够,审查再严格也就是了。
高校也可以完全通过“发明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来实现。
从《若干意见》内涵看,需要“促进转化导向”的评估 《若干意见》中,也确实表达了同样的涵义:
专利申请评估后,对于高校决定不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高校要与发明人订立书面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允许发明人自行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权归发明人所有,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承担,专利转化取得的收益,扣除专利申请、运维费用等成本后,发明人根据约定比例向高校交纳收益。从这里看, “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的结果,是“明确产权归属与费用分担”一个依据。
但是,这里并没有结束,我们“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绝对不仅仅是为了“明确产权归属与费用分担”,或者说,通过评估,对于质量不佳的发明,以不承担专利的保护的各种费用,来阻止老师进行专利申请。
如果是这样,我们只要取消所有的专利资助,奖励,限制政府资助项目用于专利申请,就可以简单有效的解决问题。
《若干意见》完整的意思是,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显然,我们的核心在转化运用上。
因此,我们可以提出:专利申请前的评估标准,要以是“识别、确认有潜在商业技术为目标。
” 申请前的评估主要要的两个任务是: 可专利性评估与业可行性评估。
确实,事物发展也有阶段性,现阶段我们不能,或者无法做到完全以商业价值为目标的评估,但我们需要避免的是陷入到仅仅为可专利性,即完全以评价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的为核心和目的的评估。
如果是这样,我们可能会把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另外一场为“专利而专利,为创新而创新”的活动中,而无法保障创新的价值和其商业化所需要投入资源投入。
转化导向的评估,需要评估什么? 查阅了国外几家著名高校的知识产权政策,其中专利申请前的评估有以下描述:
A 佛罗里达大学,在治疗疾病并使把发现商业化使世界变得更美好方面赢得了领导者的声誉。
其于1985年开始做技术许可,每年接收300多项发明公开信息,执行100多次商业交易,并成立近20家公司。
2022年,米尔肯研究所(Milken Institute)因其技术商业化努力而使得佛罗里达大学排名全国第三。
收到发明披露信息后,佛罗里达大学许可办公室会安排与发明人会面。
他们将一起讨论这项发明,并对制造的可行性、专利性、新颖性、潜在的应用和可能的市场进行初步评估。
因为为一项发明申请专利是昂贵的,许可官可能会作出不进行发明申请的决定;如果寻求发明申请,将制定初步的许可策略。
也就是说,其评估是以是否要追求商业化为目标。
其IP政策中,特别提到OTT办公室,在投资获得专利保护的成本之前必须考虑一项技术能够成功获得专利或获得实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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