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利复审是什么?在申请专利的时候一次性通过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在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如果发明人不想放弃也可以再提起专利复审,企服快车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知识产权专利复审的流程,以及专利复审修改次数?
知识产权专利复审是什么
知识产权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在被驳回之后,可以给专利申请人重新获取专利的一条救济途径。但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利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知识产权专利复审程序必须是在专利被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专利的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
根据我国专利法中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专利的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如果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复审请求因期满未答复而视为撤回的,复审程序终止。在做出专利复审决定之前,专利复审请求人撤回其复审请求的,专利复审程序终止。
如果专利复审在做出决定后,专利复审请求人不服决定的,根据专利法中第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出庭应诉;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复审程序终止。专利复审决定作出后,复审程序终止。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有关的申请案卷送回原审查部门。原审查部门应当根据复审决定继续审批程序。
专利复审修改次数
专利复审的委员会的答复或者在修改只有一次机构,如果专利复审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天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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