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0年全国的商标转让件数达到62万余件,从数据可知对比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也备受欢迎,这是因为商标转让更具优势,转让周期短且风险低。有些企业在办理商标转让时,发现该商标正处于授权期内,那么这样的商标是否还能顺利办理转让手续呢?
关于这一点,授权中的商标办理转让也是被允许的,但必须要告知授权方,使其知晓。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授权方与受让方是同个主体,这个怎么理解呢?就是授权方在授权某一商标后对其十分认可,经过长期使用想要拥有该商标,于是选择转让的形式来获得注册商标的,这种也是最常见的。
《商标法》相关规定中指出,“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何理解这项规定?
1、注册商标的转让并不影响转让前已生效的商标许可合同的效力,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可以继续履行的;
2、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签署时有约定不得转让的,或转让商标后许可合同解除等的,这种情况需按约定处理;
3、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明确约定不得转让的,被许可人无权禁止商标权人转让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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