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知识产权工作者,在工作中碰到过一些客户询问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自己发明的东西,由于过去没有专利保护意识,就没有申请专利。
但是现在又有人申请了这项专利,那我如果继续使用这项发明,是否会构成侵权呢?企服快车今天为您介绍。
我的发明没有申请专利,别人申请了,我继续使用存在侵权行为吗?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这种情况出现的比较多,各行各业每天都有不同的人在进行同一个技术方向的研究,很多时候确实存在着研发完成的先后顺序,不过具体归属于谁的,在正常情况下就是有知识产权意识的那企服快车,而且得在最好的时机申请该技术的专利,如果自己研发出来了技术,然后开始自行使用这个产品,但并没有在社会上广泛被人熟知,那么后面别人研发出来同样的技术时,可能并不知道你已经在使用,而如果恰巧对方又有很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这样就会被别人抢先申请了专利,如果满足条件是可以授权获得保护的。
这个时候,如果你不作为商业行为的使用的话,不存在侵权。
另外,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准备,并且仅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
这就是先用权原则。
如果具备这条,那么是不构成侵权的。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你可以提出专利无效,但是需要满足对应的条件才行,并不是你先开始使用这个技术了就行,要技术达到一定的程度后才有可能,并且专利是谁提出无效,谁来承担费用和举证,这个费用其实也是不小的一笔开销。
经过上面的描述,可以知道,不管从哪方面考虑,只有认真对待自己的研发成果,强化知识产权的意识,才是保护自己专利的最佳途径。
所以如果有了自己的发明,请一定及时的去申请专利。
如果您需要知识产权业务方面的咨询和帮助,欢迎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58-2729-0669,盛阳专利,期待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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