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修改后的专利法正式施行,赋予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的事权。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结首批两件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对被请求人是否侵犯德资企业勃林格殷格翰制药两合公司所拥有的ZL201510299950.X发明专利权作出裁决。
首批案件围绕重大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受理条件、被请求人在多个省(区、市)的药品挂网行为是否属于许诺销售以及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侵权例外情形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审理,在法定时限内作出了裁决。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按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好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充分发挥行政裁决专业、快速的优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1.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国知保裁字〔2021〕1号)
2.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国知保裁字〔2021〕2号)
附件1: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国知保裁字〔2021〕1号)
附件2: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国知保裁字〔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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