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

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六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和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1、准备资料

2、提交申请下设文件

3、审查

4、公告;

办理步骤: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1)、填写申请表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将不予办理。

委托代理机构的仅需要提供软件代码、代码说明书、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

(3)、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4)、审查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5)、获得登记证书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会帮您关注并邮寄软著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