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申请立案后,专利作为公司的资产之一,由管理人交接,而管理人通常会采用拍卖、转让等形式处置专利,变现后偿还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交接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相关材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情况,制作财产情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控管理事宜;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它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举行前,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经营;
(六)管理和处置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与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
(八)建议举行债权人会议;
(九)法院认为管理人理应履行的其它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通过拍卖进行。债权人会议还有另外决议的除外。
破产公司可全部或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把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它财产独立变价出售。
依据国家规范不能拍卖或限制转让的财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置。
专利转让需提交的材料:
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不签订书面形式或没有经过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专利转让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专利权转让协议(原件,签字盖章,专利号,申请日,专利名称)
2、著录项变更申报书(按要求填写表格,并签字)
专利转让注意事项:
1、合理评定专利价值,过高的价格会吓退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规划,并撰写策划书。
4、未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专利转让时,专利一经转让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订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效力。
转让合同还有其他规定的,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此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应停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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