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新修订的《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着其他组织的商标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显然,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就是:

可凭视觉分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此外,商品的气味,目前在我国尚不能被作为商标使用。

1、文字

可以是汉字(简体或繁体汉字,异体汉字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英文及其他国家的文字或字母,数字,不同文字之间可以组合使用。

2、图形

图形有无限的变化空间。但任何一个构成商标的图形在申请注册后都将根据《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所附的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中的要求按29个大类,114个小类和1569个组别的划分作相应的归类。

3、字母

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4、数字

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5、三维标志

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

6、颜色组合

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7、声音

声音商标是从听觉的角度帮助消费者对特定来源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区分。例如,QQ在运行过程中新消息传来时的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被腾讯公司注册为声音商标。

商标咨询电话:182 1095 8705QQ:210118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