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彭英武律师成功代理武汉光谷西-诺-斯科技公司(被告,简称“光谷科技”)应对北京洛-克-斯-科技公司(原告,以下简称“北京科技”)提起的专利侵权之诉。
由喜转忧
光谷科技是一家医疗影像输出设备整体解决服务商。
2014年光谷科技凭借良好的产品与服务成功中标重庆某军方系统医院医疗影像输出设备采购项目。
然而在此次竞标中北京科技未中标,转而向重庆一中院提起诉讼,将光谷科技与该招标医院一同推向被告席。
市场的竞争上升为专利的竞争。
要求光谷科技、重庆该医院停止侵权,并要求光谷科技赔偿损失50万。
专利诉讼成败决定产品是否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对光谷科技至关重要。
而且本案原告将作为客户的医院也告上法庭,无形之中给光谷科技的客户关系维护造成被动局面。
开局不利
律师介入时离举证期限届满只由3天,离开庭只有2周时间。
我们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诉讼策略、证据收集、技术对比、代理词撰写等全部工作,对代理律师成熟应对和团队都是一个挑战。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一般抗辩方法都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原告的专利提起专利无效请求。
如果被告在答辩期限内提出发明专利无效申请,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审理专利侵权的诉讼,可以为被告赢得诉讼时间,同时通过时间战、专利无效动摇原告专利权利也是一种较好应对方案。
本案中我们介入时已超过答辩期限,最佳提起无效申请的时间已经丧失。
为挽回时间上优势,我们接受委托后次日便想法院递交延期举证与延期开庭申请。
但是很遗憾,由于异地诉讼与法院沟相对困难。
延期举证的意见并没有被法庭采纳。
左右权衡:鉴定之惑
在举证期限届满的3天内通过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会得到法院批准的可能性较大,可以有把握争取到延长举证期限。
诉讼程序每走一步都不可逆转,而且每走一步都需要想到可能带来有利或不利的局面。
就是否申请鉴定,企服快车面可以争取举证时间,但是如果被告产品侵权可能性较大作出的鉴定结论对被告不利的话,虽然会争取到举证时间,但是相反会帮到原告。
因此是否申请鉴定需要我们对被控产品侵权有合理的判断,方可为之。
这中间既要有技术的判断,也需要有法律的判断。
鉴于此,对于鉴定是否侵权的技术对比我们最终采用借助专家意见,其结论有用我们就借鉴,以代理词意见和形式陈述。
对被告不利我们就不予借鉴。
而不至于我们一旦启动鉴定程序其结果将无法控制。
关于举证期限延长方法我们采取了一种更为妥当的方法。
其一是开庭前联合被告重庆医院代理律师与法院再次沟通交换允许延期举证的意见;其二利用2013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关于延期举证规定:
对于逾期提供的证据如果确实对案件影响较大,我们仍可提出法院采纳,只是可能会面临训诫或罚款。训诫或罚款后果肯定远远小于证据不采纳而败诉的后果。
险中求胜:暂缓无效程序
提起无效申请动摇北京科技专利的最佳时期已过,但是继续提起仍然有中止诉讼的可能和机会。
提起无效申请等于是增加一个新的程序,直接导致委托人成本增加。
这就是诉讼中面临的又一选择。
该不该提起一个针对原告专利的无效申请,提起一个无效申请的机会在哪里?成本在哪里?机会与成本比较利弊如何?律师的价值始终在于帮助委托人做正确的选择与判断,从而决定下一步走向。
鉴于技术特征对比问题的关键性,我们在技术特征对比上请与高颂所有密切合作的相关专家进行了论证与讨论。
经过论证在产品专利对比的抗辩上有较大把握,在方法专利的抗辩上要看后期证据的收集情况,可以说方法专利的抗辩取决于后期证据,是后期工作的重点。
鉴于此我们打算采用光谷科技产品相对原告专利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抗辩、同时附现有技术抗辩的诉讼策略。
以成本最少,时间最短,同时又有一定可靠性论证的方法应对。
如果后期形势不利我们仍然可再启动无效申请程序。
大海捞针:证据收集
原告主张其是一项新产品。
并提供新产品方面的检测报告意见等。
如果原告主张成立,我们就需要“自证清白”,证明光谷科技产品的方法与原告方法专利不一样。
一般案情形是“谁主张谁举证”。
“自证清白”无异于加重了委托人的举证责任,自己说不清楚的情况下,法院会推定光谷科技侵权成立。
为此我们要尽一切可能收集被控侵权的产品不是一项新产品的证据。
要说明在原告专利申请日前,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过类似功能的产品。
为此我们通过数据库、计算机信息杂志期刊等检索到几条对委托人重要的证据。
比如我们检索到另外一种品牌Lexmark Optra系列激光打印机1998年在美国华盛顿州Sacred Heart医疗中心使用,可以在普通纸张上打印X光检查结果,以便取代X光片高昂的成本。
这种打印设备与原告主张的产品属于类似产品,早于原告2009年专利申请时间。
为强化原告专利产品并非新产品,我们同时还收集了德国softgate信息技术公司早期纸质激光打印技术及产品信息等形成了充实的证据链。
而且德国softgate公司公布的技术方案也便于被告主张自己用的是公知领域的技术,附带可以主张现有技术抗辩作为第二道抗辩的防护线。
法庭致胜
由于前期的证据收集、化解方法专利举证“自证清白”之风险。
借助专家意见的技术对比,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专利对比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可以认定产品不侵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局势对委托人很有利,法庭的走向与我们制定的诉讼策略、应对方法基本吻合。
原告在看到局势不利的情况下,当场请求法庭申请证据保全,希望可以加强证据。
对此我们及时提出反对意见,原告申请证据保全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原告提出的证据保全时间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庭审中原告诉讼请求一一被化解。
原告最终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
至此光谷科技完全成功了化解了专利侵权之诉,其产品也无需因专利困扰而面临停止生产、以及赔偿的风险。
庭前的紧张连夜准备终于有了胜利的果实。
当然重庆之行我们体验到的不仅仅是胜诉,还有重庆的特色美食……
代理感言
无论企业是否愿意面对,专利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一种武器,他涉及到的是企业产品你死我活的问题。
无论企业是否看得到,是否愿意面对。
专利技术作为企业的一项核心竞争力已经对企业发展显得越来越重要。
对于律师代理过程而言,代理律师要小心谨慎合理迈过一道道选择的门槛。
每一次选择后面都隐藏着风险或利弊的权衡。
证据的收集更是一门体力活。
也正因为如此律师的工作才会更有挑战、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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